本招标项目已由 第五届第十八次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0】〔14〕号 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宝盈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 恩施卷烟厂电动叉车购置项目
2.2招标编号: HBCZ-19121185-202314
2.3招标范围:恩施卷烟厂拟采购电动叉车(含配套充电设备),投标人需完成的电动叉车供货、装卸及运输、调试、操作培训等工作,并最终通过验收,并提交相关文件及与技术规格一致的图表、资料,提供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内容。
标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2020预计采购数量 |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不含税)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1 |
电动叉车(含配套充电设备) |
1、额定承载能力≥5000kg 2、提升高度≥3000mm 3、电瓶容量≥48V/1150AH |
1台 |
44.25万元/台 |
1 |
注: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
2.4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三 年内有效。
交货期限: 招标人下单后60日内必须到货。
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后至少一年。
2.5交货地点:恩施卷烟厂。
2.6质量标准要求:《GB 10827.1-2014/ISO 3691-1:2011 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第 1 部分:自行式工业车辆(除无人驾驶车辆、伸缩臂式叉车和载运车)》、《GB10827-1999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
2.7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3.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或能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投标人为电动叉车的代理商,需提供电动叉车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函(提供授权函并加盖公章),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等官方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等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4若投标人因不良行为被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通报禁止参加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此处不良行为指供应商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烟草行业制度规定、合同约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烟草企业利益的行为。
4.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以及行业外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列入公司黑名单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列入公司黑名单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4.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30日08:30时至2020年11月5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宝盈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窗口(荆州市荆州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11月19日09时 30分,地点为湖北宝盈招标集团有限公司1009会议室(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09时30分。
7.2开标方式:采用现场开标方式。
7.3 其他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宝盈招标集团有限公司(www.hbhuaer.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 湖北宝盈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荆州市荆州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
邮编: 434020
联系人: 董智慧 王义清
电话: 13007112183 13871219240 传真: 027-87816666
电子邮箱: 373585729@qq.com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储运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黄闫江
电话:0718-8274989
电子邮箱:huangrj@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 法律与改革科
联系人: 贺先生
电话: 0718-8274998
电子邮箱: HEGCH@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纪检监察科
联系人: 冯先生
电话: 0718-8270003
电子邮箱: ES_FENGYM@
2020年 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