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新港一期工程(二阶段)2#5#堆场升级改造工程
第1号补遗书
招标编号:HBCZ-22101321-240113
各投标人:
根据“黄石新港一期工程(二阶段)2#5#堆场升级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第1号补遗书发生矛盾,以第1号补遗书为准。
1、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需填写项目名称及项目标段名称,请问项目名称为“黄石新港一期工程(二阶段)2#5#堆场升级改造工程”,标段名称是否为“黄石新港一期工程(二阶段)2#5#堆场升级改造工程”?
答:本项目项目名称为“黄石新港一期工程(二阶段)2#5#堆场升级改造工程”,标段名称为“黄石新港一期工程(二阶段)2#5#堆场升级改造工程”。
2、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人员要求”中要求“应附有2024年社会保险证明的扫描件。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请问(1)是否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即可?(2)因社保中心设置原因,社保证明为系统自动生成,为非对账单形式,也无个人缴费明细,请问社保证明文件由省社保网站打印加盖省社保专用电子章证明即可?(3)社保证明材料为总公司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缴纳社保是否有效?
答:(1)可以;(2)可以;(3)有效。
3、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建设7个泊位,其中,4个3000吨级(兼顾5000吨级)散货泊位、3个3000吨级(兼顾5000吨级)件杂货泊位”,请问类似业绩建设规模为“新建3000吨级(水工结构兼顾5000吨级)泊位”或“新建3000吨级(水工结构按靠泊5000吨级设计)泊位”是否满足评分标准中工程业绩“每增加1个3万平方米及以上港口道路堆场工程或5000吨级港口水工施工业绩的加2分”的要求?
答:满足。
4、若同一工程项目既满足评分标准中工程业绩“3万平方米及以上港口道路堆场工程” 又满足“5000吨级港口水工施工”是否可作为两个业绩认可,可加4分?
答:同一项目作为一个业绩,不累计计分。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24日09时00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5月23日16时00分。
盐田港港航发展(湖北)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8日